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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2月 获“2006年度全国民族文化旅游五十强品牌”称号;
2007年4月 被全国民族文化旅游十大品牌组委会评为“2006年度全国民族文化旅游最具人气品牌”;
2007年6月 被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工作基地办公室评为“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工作基地”;
2007年7月 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为“国家级旅游景区AAAAA”;
2007年7月 深圳市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,被中共深圳市委、深圳市人民政府评为“先进集体”;

2006年1 月,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 “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。
2006年 1 月,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、国家旅游局评为“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”。
2006年3 月 3 日,在深圳市庆祝“三·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暨表彰大会上我司工会女工委组织被评为“深圳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2006年3 月 22 日,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总工会、市企业家协会、深圳特区报社评为: “ 深圳市首届遵守劳动法模范企业 ” 。
2006年4 月 25 日,第三届深圳关爱行动表彰晚会于深圳广电集团演播厅隆重举行,锦绣中华 “ 春节不回家,锦绣中华是我家 ” 活动荣膺 “ 市民最满意活动项目 ” 奖。

 

2005年4月22日,获“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”称号;
2005年11月,大型服饰舞蹈诗《东方霓裳》获得第五届中国舞蹈《荷花奖》作品奖和表演奖;
2005年12月25日,被评为“最能代表深圳25年形象的深圳名片”
2004 年 12 月 27 日,获得由团中央办公厅评选的“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奖”殊荣。
2004 年 12 月 6 日,获得“ 2004 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”殊荣;2004 年 1 月,获得“ 2003 年度深圳市旅游景点先进单位”殊荣;
2004 年 3 月 5 日,获得“深圳市顾客满意服务明星单位”称号; 
2001 年,被评为全国 AAAA 等级旅游景区;

 
1999 年,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“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”;
1999 年,被国家人事部、文化部评为“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;  
2000 年,荣获“ 2000 年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”称号;
1998 年 6 月,在全国旅游景区中首家通过 IS09002 国 际质量标准认证;
1998 年 8 月,中国民俗文化村荣膺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;
1997 年,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“ 1997 年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”;
1997 年 12 月,锦、民两景区双双被评为深圳市“鹏城十景”;
1995 年 9 月,锦、民两景区被指定为深圳市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”;
1994 年 10 月,中国民俗文化村被国务院评为“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”;
1991 年 12 月,“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”评选锦绣中华榜上有名;